化妆品行业门槛提高中小化妆品企业恐遭淘汰

发布时间:2018.02.01  新闻来源:  浏览次数:

1月24日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中检院”)发公告称,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》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在2月5日之前面向全社会展开意见征集。

中检院表示,目前在我国化妆品市场上,大部分产品都有一定功效的宣称,但是部分功效宣称并没有充分依据。我国除了防晒功效外,未建立其他化妆品功效评价规范方法。国外虽然也没有相关标准,但一些学术行业组织发布有相关技术指南,使得企业能够从自律的角度相对规范、科学地自行或委托进行化妆品功效性的评价。为适应市场和行业发展的需求,中检院组织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证实评价原则进行研究。

此次《意见稿》规定了化妆品企业需评价产品的功效宣称类别和要求。《意见稿》指出,除了能直接识别的功效(如美容修饰、清洁、香氛效果等)外,特定功效宣称均应经过相应的评价,包括但不限于:防晒、美白祛斑、育发、美乳、健美、 除臭、抗皱、祛痘、控油、去屑、修复、保湿(>2小时)功效。



友情链接:

珀雅阿里巴巴
东莞市珀雅化妆品有限公司   © 2013 OEMPOYA.COM,All Rights Reserved1    东莞网站制作        天迅技术支持       粤ICP备20049337号
地址:东莞市石排镇燕窝村(石排大道西康联达厂房)A栋   网址:http://www.oempoya.com 

招贤纳士